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0〕11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綠色和諧礦山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國土資辦〔2014〕164號)等有關規定,廣西中金嶺南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盤龍鉛鋅礦、興安縣銀劍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鎢礦完成了綠色礦山建設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達到綠色礦山基本條件,現予以公告。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公告期間如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實名向廣西礦業協會反映。地址:南寧市中新路2號。聯系電話:0771-5388236/538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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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