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聯手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重大制度突破成核心目標
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第一批)的通知》(簡稱《通知》)?!锻ㄖ访鞔_了57個地區的制度創新重點,使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管理、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領導干部評價考核體系、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資源高效節約利用、生態補償機制、污染第三方治理、國家公園體系等30多項創新性制度均在地方實踐探索。
《通知》要求,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地區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任務,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緊緊圍繞破解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的瓶頸制約,大力推進制度創新,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力爭取得重大突破,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積累有益經驗,樹立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有關地區要做好區域和流域協調,特別是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涉及的武陵山地區、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等要做好相關工作銜接,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調研指導、跟蹤檢查和督促落實,認真抓好評估評價。
據了解,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中“關于在全國范圍內選擇有代表性的100個地區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文明建設模式”的要求開展的工作。2013年12月,六部委印發了《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方案(試行)》,啟動了第一批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工作,目的在于探索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可復制推廣的生態文明建設有效模式。各地實施方案從科學謀劃空間開發格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生態文化體系等方面進行了部署。
2014年4月~6月,六部委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地區的《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方案》進行了集中論證、復核把關,指導地方進一步修改完善。